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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(教師專業發展評鑑)

[ 2018-02-09 ]  

 

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本市106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回饋人 才初階培訓研習(加開場次),鼓勵教師參與。

一、依據教育部106年9月13日臺教師(三)字第1060118741F 號函及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辦理。

二、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自106學年度起轉型為教師專業發展實 踐方案,評鑑人員認證亦轉型為專業回饋人才認證,簡化 各類研習之課程及時數。為提升教師專業回饋知能,並具 備新課綱公開授課與觀課知能,爰請鼓勵教師踴躍參與旨 揭研習。

三、依教育部修訂「106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回饋與教學 輔導教師人才培訓課程一覽表」,旨揭研習全面開放各級 教師參與,惟參與認證時須依本局106年10月5日中市教督 字第1060091500號函(諒達)所訂之專業回饋人才初階認 證手冊進行認證申請。

 

四、旨揭研習詳細資訊如下:

(一)研習時間:107年3月7日(星期三)及3月14日(星期三 ),每日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。

(二)研習地點:本市北區賴厝國民小學-大辦公室。

(三)名額與參與對象:限額60名,除承辦學校教師優先錄取 外,其餘名額開放全市各級學校教師報名,額滿為止。

(四)報名方式:請教師至「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」報名

(報名路徑:研習活動→人才培育→專業回饋人才初 階培訓課程,或點選報名網址:https://atepd.moe.go v.tw/courses/detail?category=0&subcategory=58&id

=5205)。

五、辦理研習之工作人員(教專中心與培訓認可組)、參與研

  習之講師及學員請所屬學校惠予公假登記,學員課務請教 
  師自理。 六、檢附旨案研習實施計畫一份。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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